项目背景
发展历程---国内

我国区域能源的发展应始于20世纪热电联产(Cogeneration, combined heat and power,缩写:CHP )等技术的推广实施。1953-1958年,第一批热电厂开始建设,1986国务院颁布22号文件,确立了发展热电联产的总体方向。自此热电联产作为一项国家的基本政策,应用于建国后起步的市政集中供热方面,为能源的利用和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好处。中国的集中供热至今也经历了近六十年的发展,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和成就,积累了较好的发展基础。进入新世纪,能源的低碳、清洁、高效日益受到重视,对其的利用也需要更为综合、全面的考虑,区域能源的概念也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。

 

“区域能源”在政策领域于2016年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《G20能效引领计划》首次被提及。《G20能效引领计划》将区域能源列为其11个重点工作领域之一,并提出了工作目标及实现途径。目标是实现区域供冷/供热系统能效的大幅提升,建议的实现途径包括明确管理机构、制定国家级的计划、规定一部分公共设施必须使用区域供冷/供热、制定必须采用区域供冷/供热的区域等。

“区域能源”在国内政策领域还属于新兴课题,尚未发现其他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及“区域能源”。但“区域能源”内涵丰富,清洁供暖、能源互联网、煤炭总量控制等均与区域能源相关。根据对国内能源相关政策的梳理,近五年来,国办、发改委、能源局、住建部等已经颁布相关文件五十余项,涉及传统化石能源、可再生能源、浅层地能、储能、互联网+智慧能源及建筑节能、清洁供暖等各个领域。